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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曲沃:晋都御苑在建项目 外墙保温存易燃
发布时间:2016/5/25 6:03:00
来源:壁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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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网讯:近年来、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
 

 

本网讯:近年来、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现在建筑市场上的外墙保温材料主要使用苯板、挤塑板以及聚氨酯。外墙保温材料的功能:保温、阻燃。 多起因为外墙保温材料的引起的惨痛教训也唤醒了很多业主的安全消防意识,近日本网频频接到临汾市曲沃县晋都御苑商品房项目业主的投诉:外墙保温材料不达标,见火就燃现象,如果发生火灾,我们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也给开发商及住建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项目现场实验:保温材料见火就着 离火不自息 4月22日上午,本网人员驱车来到了临汾市曲沃县城东部府东街南侧、吉祥路西侧就是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在现场本网人员看到工地上一片繁忙景象,外墙保温正在粘贴当中,本网人员随意进入了一栋楼,经过多次的现场试验发现,该栋楼的保温材料都见火就然的现象,而且火势很猛,如果不及时扑灭,整栋楼恐怕烧完都有可能。以下是本网人员实验的现场图片: 曲沃县住建局的态度 上午11点35分,本网人员来到了曲沃县住建局,在办公室见到了办公室主任,并把情况给办公室主任作了反映,办公室主任说现在主管局长不在,本网人员把在现场做实验的图片及视频资料交给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说他下午上班后把资料交给分管局长,调查后给你们回复。 24日,本网人员给住建局卫局长打电话询问是否到现场核实情况了,卫局长说现在已经安排人员去现场调查了,等调查结束后让下面的工作人员给本网回复。之后几天本网人员给卫局长及办公室主任联系,但是对方都不接电话,截至本网文章发表都没有收到住建部门的回复。 本网人员之后咨询了中国建筑协会的相关专家 专家说:现在国内对外墙保温材料检验机构只有四家:1.北京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2.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3.沈阳消防研究所。4.四川省都江堰市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除了这四家外,其余的都属于个人的,没有权威性。现在相关文件也规定了民用住宅建筑必须用A级和B1级保温材料,如果保温材料不达标是要全部拆除重新粘贴的。 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一、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原文链接:http://www.bhrb.com.cn/news/gdxw/33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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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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